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二、招聘條件
  (一)男性,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本支隊工作任務;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上堅定可靠;
  (三)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勤奮刻苦;
  (五)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象不得應聘:
  (一)受過治安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在原工作單位受過黨紀政紀處理的,被原單位辭退或開除的;
  (四) 違反其他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3月5日至3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綜合執法支隊辦公室(桂林市驂鸞路23號2樓228,聯系電話:0773-3196210);
  3、報名要求: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持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前來報名。不接受網絡報名、電話報名和他人代替報名。報名時須填寫《報名登記表》一份。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對所有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再審查,符合條件的,通知參加面試。
  (三)組織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審查進入面試程序的報名人員,要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未能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確定擬聘人選及體檢
  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人選,擬聘考生經體檢、考核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聘用。聘用前有考核不合格或有棄權的考生,按照未錄用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優先條件: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有車輛和船艇駕駛證、有執法工作經驗者優先。
  五、工資待遇:
  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2268元/月(按國家規定繳納五險,五險個人部分按規定從每月工資中代扣代繳)。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
  2018年2月27日
                    
                    
                


 
							
							 
								
 0771-209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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