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就業困難群體實現就業,根據工作需要,樂業縣機關事業單位現面向社會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7名,現將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符合安置對象的就業困難人員。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一)縣林業局,招聘保安2名、司機3名;
(二)樂業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招聘保潔1名;
(三)樂業縣融媒體中心,招聘保潔1名。
三、崗位要求
(一)保安。要求:1.男性,品行端正;2.初中及以上學歷;3.富有敬業精神,有責任心,有較強的執行能力和溝通能力;4.負責治安、消防、防盜、巡查等工作,維持安全保衛工作的正常秩序,能接受倒班,有相關經驗優先。
(二)司機。要求:1.男性,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妨礙駕駛的疾病,如心臟病、高血壓等);2.持有C1及以上有效駕駛證,駕齡滿1-3年,無重大交通事故記錄、無酒駕醉駕等違法駕駛行為,無犯罪記錄;3.熟悉本地交通路線,能熟練操作手動/自動擋車輛,具備基礎溝通能力。
(三)保潔。要求:1.能勝任日常打掃、清潔等工作,無妨礙崗位的疾病;2.有責任心,能按規定完成清潔任務,具備基本安全意識,遵守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服從工作安排。
四、薪資待遇
2170元/月(公益性崗位補貼1870元/月,單位補貼300元/月),社會保險按有關規定繳納。
五、安置對象及條件
(一)符合從事公益性崗位條件的持有《就業創業證》(原《就業失業證》)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是指登記失業人員中的下列人員:殘疾人員、女性40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登記失業連續12個月以上的人員、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災害失業人員、符合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難以實現就業情形的人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2.受刑事處罰并在服刑期間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3.不符合招聘對象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4.未與單位(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5.正在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政策但到期不按時還貸的、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持有《營業執照》(含股東、合伙人、負責人、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管人員)、交通運輸《營運證》的人員;6.未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或已辦理失業登記但失去聯系且本人連續6個月未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聯系的;7.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8.不予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尚未認定就業困難人員的,請到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咨詢辦理,認定所需材料:1.居民身份證(原件)2.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相片2張。
六、報名程序
本次招聘不進行筆試,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按報名人員是否符合公益性崗位人員安置條件,并結合當前登記在庫就業困難人員家庭情況、用人單位意見綜合考慮確定崗位擬聘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和勞動用工備案。
(一)報名時間:2025年10月22日-10月27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報名地點:樂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就業服務中心窗口。
(三)報名方式:由本人提出申請,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得委托他人代辦,本次報名不設網上報名渠道。
(四)報名需提供材料:1.《就業創業證》(原件);2.戶口簿(原件);3.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相片1張。
(五)聯系電話:0776—7929839。
七、紀律監督
(一)各用人單位應按時足額支付就業人員工資報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人員工資不得低于我區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按先繳后補方式每個月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崗位、社保補貼。
(二)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報名人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等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
(三)按照“誰用人,誰管理”原則,用人單位須遵照城鎮公益性崗位管理有關規定,負責本單位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規范管理及考評。被聘用人員在上崗后有虛報冒領騙取補貼、“吃空餉”等違規違法情形,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并由用人單位負責追回違規補貼。
                樂業縣就業服務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0771-209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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