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擁護、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行;
3. 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4.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10月29日至2007年10月29日期間出生);
5. 掌握計算機操作及辦公軟件運用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6. 具備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的;
2. 因違紀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 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紀被單位辭退的;
4. 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5. 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響的;
6. 現為廣西檢察機關聘用制書記員的;
7. 因其它原因不宜在檢察機關工作的。
各職位具體報考條件詳見《南寧市檢察機關2025年度聘用制書記員招聘計劃表》(附件1)。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年限、處罰期限及戶籍、辭退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5年10月29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詳見《南寧市檢察機關2025年度聘用制書記員招聘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線上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線上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29日8:00至11月4日18:00。
報考人員按照要求填寫《南寧市檢察機關2025年度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與本人一寸電子照片、身份證(正反兩面)、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及其它相關技能證書等材料,掃描或拍照后按順序合并為一個PDF格式文件,按“報考單位+報考職位+報考人員姓名”的格式命名,通過電子郵箱發送至報考單位指定電子郵箱(報考單位指定電子郵箱詳見招聘計劃表)。(二)報名資格審查
各用人單位對報考本單位職位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可通過本人報名的電子郵箱或電話了解資格審查結果。各用人單位須在報考人員報名之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
報考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資格審查單位負責解釋。
(三)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考核內容為政治理論、檢察工作基本知識、法律常識、常用公文寫作等,不指定參考書。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滿分為100分,按40%權重計入總成績。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2025年11月16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安排在南寧市,具體事項請認真閱讀筆試準考證。
3.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為2025年11月13日8:00至11月14日18:00,地點在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報考人員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聘用制書記員招聘考試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至公示擬錄用階段。
4.筆試成績查詢。報考人員可于2025年11月23日后登錄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四)面試
1.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及資格復審。根據同一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職位,按實有參加筆試人數面試;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
面試前,由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對進入面試入圍人選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考生接到通知后,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在讀學歷層次證明及其它涉及報名條件的相關材料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參加資格審查。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書面申請,不按要求提交書面放棄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實的,取消面試資格。
2.實施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面試成績按60%權重計入總成績。
面試時間為2025年12月6日(星期六)上午8:30。面試地點安排在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具體事項將于2025年12月3日前在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南寧檢察”發布,請考生注意查看。
(五)體檢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40%+面試×6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統一組織體檢,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的為確定人選。體檢標準參照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合格,方可進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由南寧市人民檢察院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實績、崗位匹配度、溝通協調、人際交往能力、廉潔自律情況等。考察時,考生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和征信情況證明。
(七)公示
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信訪舉報,經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因考生未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發現問題被取消聘用資格或者個人自愿放棄等出現缺額的,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可根據考試情況從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各用人單位組織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3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聘用制書記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可續簽勞動合同。聘用人員應按用人單位通知的時間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為已參加工作人員的,需按用人單位要求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無法及時處理的,取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書記員薪酬標準按不高于當地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均工資水平,參照當地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核定。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報考人員的總成績保留至下一次南寧市檢察機關聘用制書記員統一招聘之前。期間,南寧市檢察機關聘用制書記員有空缺需補充的,經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可從通過面試但未被聘用的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補聘。
(二)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聘用資格,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期間,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本次招聘過程中相關事項的通知,將通過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南寧檢察”進行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相關文件下載
附件1:南寧市檢察機關2025年聘用制書記員招聘計劃表.xlsx
附件2:南寧市檢察機關2025年度聘用制書記員招聘報名登記表.wps
附件3: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doc




